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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 继续暂停申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故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布此提示性公告。

2.在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该基金的赎回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4.如恢复办理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5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sc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第6天起(含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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