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金安盈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起调整中金安盈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发售对象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发售对象的调整,自2022年11月11日起生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
风险揭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投资前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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