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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18.60万元。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购买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现金管理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4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区支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科园路支行。

五、备查文件

1.相关产品购买、赎回资料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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