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878期(1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1201223878
金 额:4,000万元
起 始 日:2022年11月14日
到 期 日:2022年12月14日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30%或2.85%或3.05%
资金来源: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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