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1月15日,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持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290,693,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本次股份质押后,西藏海涵累计质押数量为290,680,73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4.51%,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2,995股。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6,062,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东方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231,2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0.30%,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4,842,933股。
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西藏海涵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及东方集团关于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部分已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请见下文。
二、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情况
单位:股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5日,西藏海涵、东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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