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述机构自2022年11月18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 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3、办理时间
自2022年11月18日起正式开通,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上述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述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官方网站公示。
5、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6、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sd.citics.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四、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基金开通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上述销售机构代销基金且同属同一登记结算中心开通转换业务开放式基金,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华泰证券将于2022年11月18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公司网站:https://www.htsc.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添禧丰禄稳健养老目标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添禧丰禄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中银添禧丰禄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添禧丰禄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 年 11 月 17日起生效,Y类基金份额向公众发售时间另行公告。
三、 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0217,新增Y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7406】;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注: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是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30%/年、年托管费率为0.075%/年。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止日与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止日保持一致。
6、销售机构
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各销售机构上线销售时间具体详阅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公示。
四、《基金合同》及其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中银添禧丰禄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添禧丰禄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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