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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开闸!五问五答教你储蓄、理财、基金产品怎么选?

随着个人养老金业务基金及销售机构名录出炉,个人养老金业务开闸在即。

11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及销售机构名录,129只个人养老金基金及37家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在列。

同日,银保监会也正式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同时披露了首批可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的名单。

对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暂行办法》将指导和规范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发挥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为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作出应有贡献。

那么,保障类、储蓄类、投资类等三类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哪个更适合你?上百只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要如何挑选?选择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时,又需要注意什么呢?南都·湾财社将通过“五问五答”解答上述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产品,是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要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

具体来看,个人养老金产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三类:一是保障类,主要指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二是储蓄类,主要指个人养老储蓄;三是投资类,包括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

事实上,三类个人养老金产品对应风险依次增加,对应长期投资收益也各不相同。

保障类产品,主要包括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商业养老保险,不局限于此前试点的专属养老保险。这类产品基本不考虑收益,具有长期稳健的特点。

储蓄类产品,主要是特定养老储蓄等。相较其他两类产品,养老储蓄期限较长且风险较低,涵盖5年、10年、15年、20年四个期限,更偏向以保本为投资目标的投资者。

收益方面,试点银行中仅工商银行公布养老储蓄定价。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工行客服人员处了解到,当前工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在广州、成都、西安整存整取利率可达4.0%,青岛、合肥为3.5%;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利率相对较低,其中广州、成都、西安为2.25%,青岛、合肥为2.05%。据悉,前述利率每五年将重定。

根据此前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显示,今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五个城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投资类产品,包括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相较前两类产品,投资类产品存在波动性和较高风险,长期投资收益率也更高。从目前市场实践来看,现有的理财产品以稳健增值为主;公募基金则包括追求稳健增值和积极成长多种类型。

在投资类个人养老金产品中,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产品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及专家观点后归纳出以下四点。

第一,发行主体不同。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副所长,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余洋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养老理财发行主体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产品设计、管理费率等方面有着养老、普惠特点;而个人养老金基金发行主体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期限的选择较理财产品更为丰富。

第二,投资收益不同。

具体来说,在不考虑风险和其他需求的情况下,两者的投资收益不同。

理财产品方面,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计算,截至2022年10月末,成立3个月以上的养老理财产品平均近三个月年化收益率、平均成立至今/今年以来年化收益率和平均最大回撤分别为1.70%、3.15%和-0.58%。

公募基金方面,廖志明表示,成立3个月以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平均近三个月年化收益率、平均成立至今/今年以来年化收益率和平均最大回撤分别为-24.78%、-11.87%和-11.37%。截至今年9月底,成立满三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6.42%。

第三,投资风险不同。

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产品对应投资风险不同,主要取决于两者投资标的不同。

养老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以固收类产品为主,主要投向货币市场,在稳健性方面,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大多是R2级(即中低风险),最高也只有R3(即低风险)。

而公募基金产品资金更多投向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以中高风险为主,收益率受到基金经理、基金公司投研平台、市场行情等多因素影响,因此投资风险较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更高。

第四,灵活性不同。

通常来说,银行养老理财产品均为有固定期限的封闭式理财,且期限不少于5年,不到时间不可以提前支取。招商证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末,存续的48只养老理财产品持有期限都在5年及以上。

而养老公募基金产品则有所不同,既包括定期开放申购赎回,也有灵活申购赎回。其中定期开放类型期限相对较短,以一年或半年为主,灵活性更强。

个人养老金基金即将开售,但面对上百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投资者应该如何挑选呢?

养老目标基金,又被称为养老FOF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今年11月14日,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优先纳入符合条件的养老目标基金;后续及时总结经验,适时逐步纳入匹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其他基金。

这也就意味着,首先被纳入可投资的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名录的均为养老目标基金。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目标基金又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目标日期型养老基金,多以退休年份命名,根据投资者不同年龄阶段的风险承受能力配置相应的基金,适合金融投资知识储备较弱的投资者一键式配置。例如“XX养老目标日期2050年五年持有期(FOF)”,就是指产品一般适合2050年左右的退休人群。

二是目标风险型养老基金,通常包含积极型、平衡型、稳健型等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也可以选择三种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进行组合投资。例如“XX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FOF)”,对应的就是养老基金FOF中风险中等的产品。

如何在上述两类养老目标基金中进行选择,国泰基金建议,如果投资者较为明确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则可以考虑目标风险型FOF,直接根据风险偏好对号入座;如果投资者不确定自身风险偏好,则可以关注目标日期基金,由基金经理进行一站式养老配置。

南都·湾财社记者统计发现,在证监会最新公布的首批129只个人养老金目标基金中,目标日期型FOF共50只、对应规模162亿元,总体覆盖2025年至2050年退休人群;目标风险型FOF共79只、对应规模729亿元,其中稳健型占比最多。

余洋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投资者在挑选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时,还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挑选基金管理规模中等以上,收益排名靠前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产品;二是要根据自身年龄、退休日期、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期限与自身投资需求相匹配的产品;三是要挑选有一定经验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产品,了解该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投资策略、长期投资回报业绩等相关信息。

三类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各有特点,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应该如何选择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华夏基金建议要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和风险承受能力有关。风险承受和收益预期是互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了未来收益预期以及产品选择的范围。如果风险偏好比较保守,即便投资类产品长期收益比较高,那也不适合,因为很可能在最低点的时候由于难以承受回撤而低点赎回。选择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大前提是科学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对此,余洋有着同样的看法。他表示,在选择产品前,投资者要明确自身的投资目标,选择风险、期限与自身需求相匹配的产品。

二是和年龄有关。年轻人要以投资类的产品为主,特别是积极增值的公募基金,因为年轻人养老资产积累比较少,同时抗风险能力强。而临近或者已经退休的人,应该考虑以稳健增值类投资产品或者储蓄为主。

三是和金融投资知识储备素养有关。如果缺乏投资技能,建议选择前述提到的具有一站式配置属性的养老目标基金,特别是养老目标日期基金。这是国外发展最为迅速,也最受个人养老投资者欢迎的产品类别。

在确定好偏好产品类型后,余洋补充道,投资者还需要注意三个重要事项:

第一,普通投资者需要关注产品发行方的情况,是否具备发行养老金投资产品的资质,近几年是否因为产品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罚,管理的其他类型产品业绩如何。

第二,投资者要重视产品本身的重要条款,如是否建立收益平滑基金、风险准备金等风险管控机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赎回产品,赎回费用如何等。

最后,普通投资者应当从商业银行等正规渠道了解产品信息和购买产品。

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其中,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则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其次,对于缴费,《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在完成开户及缴费后,参加人可以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

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购买呢?《暂行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可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咨询、交易、查询业务。消费者可以通过银行查询个人养老金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或保险人情况、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历史投资业绩、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在挑选个人养老储蓄产品时,只能购买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个人养老储蓄产品的发行银行,避免无法购买的情况发生。

采写: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 罗曼瑜 王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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