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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越匠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已于2022年11月18日结束募集,根据《恒越匠心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约定,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截至2022年11月18日,本基金募集规模未超过3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对应日起(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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