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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香港一日》的第1200期
“612基金”6成员违反《社团条例》罪成
有“黑暴基金”之称的“612基金”5名信托人连同基金秘书,各被控违反香港《社团条例》中的“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日(25日)裁定6人罪名成立,分别判罚款2500元至4000元港币。
6名成员为反中乱港分子陈日君、吴霭仪、何秀兰、何韵诗、许宝强和施城威,他们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非法运营社团,至解散前一直在进行活动,包括举办记者招待会、租办公室、与公众及其他组织有交易来往等,是一个以基金模式运作的“社团”。
左起:何秀兰、陈日君、吴霭仪、何韵诗、许宝强,图源:橙新闻
六名被告在“612基金”分工明确,其中吴霭仪参与较多,在多个基金召开的记者会上为主要发言人,可被视为会长。基金秘书施城威,也有证据显示其工作如其他信托人一样,曾出席基金会议及决策讨论,有责任确保决策得以落实。其又以个人名义为基金注册网页域名、专页、电话等,也以个人户口及其独资拥有的顾问公司处理基金财政及行政工作,实为基金的司库。
“612基金”并非纯粹为所谓“慈善目的”而成立,其成立于“修例风波”期间,首五名被告作为信托人运用公信力向公众筹款,以达到向暴徒提供支援的目的,为推动基金的重要决策人,五人连同基金秘书需按照基金宗旨行事,有相互权利及义务,属社团干事。
该基金在运作之期,共有10.3万笔入账记录,涉款约2.7亿元,提取款项则有7600笔,涉及2.6亿,结余7000万元。
事实上,此前控方曾揭露其煽暴细节。该基金曾借用“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的户口大肆收取捐款,明显并非单单为所谓受“修例风波”影响的人士提供财政支援,其政治目的十分明显,实际上它还资助了多个反政府团体,包括曾资助“民阵”616游行的音响设备支出21.8万元,分别资助“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和“新香港文化协会”376万元和20万元。
控方曾在法庭特别提到,“612基金”资助的组织中,“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曾远赴欧洲进行游说工作,建议欧盟国家制裁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则多次污蔑诋毁香港国安法,“新香港文化协会”则要求外国对中国政府实施制裁。
有评论就指出,正由于“612基金”的助纣为虐,为黑暴分子撑腰,为其保释,为其辩护,黑暴分子才有恃无恐地实施暴力犯罪活动;正是由于“612黑金”的沆瀣一气里应外合,国际反华势力才兴风作浪一再制裁中央及特区官员。“612基金”明显地触犯了香港国安法的“颠覆政权罪”与“分裂国家罪”。
因此,有港媒就指出, “612黑金”违反社团条例的控罪,只属一般的刑事罪行,司法机构应该加快审理“612黑金”涉嫌违反国安法的重大罪行。有声音亦提出,“黑暴基金”资助黑暴,不能只是罚款了事。
袁国强:维护香港法律界尊严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与境外势力案将于12月1日开审,香港律政司日前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反对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到港进行抗辩。香港终院今早(25日)开庭处理,并宣布此案延至11月28日(下周一)下午4时颁下判决。在终院上诉中,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袁国强表示,反对外籍律师担任国安法相关案件的辩护律师,是维护香港法律界尊严之举。
袁国强在庭上指出,国安法关乎国家利益及国家价值,每个国家所制定的国安法重要元素均会有别,负责处理国安法案件的大律师应该熟悉香港国安法,包括其独特性及宪法、基本法等,海外律师没有对香港国安法的专业知识或讼辩经验。 袁国强认为根据普通法传统,应该将此案件树立为先例。香港国安法同时涉及中国的法治传统和普通法法治传统,如果申请人无法同时理解二者,将无助于这两部分的融合,其建言可能危险而不具有建设性。
他指出,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本案是首宗国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师来港代表被告抗辩,因此律政司希望终审法院为未来同类案件作出权威性的指导。
资料图
香港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今日表示,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今天黎智英聘海外律师处理如此严重的国家安全案件,究竟香港法庭会否过分偏重西方的人权主义,被公众认定为殖民文化,把中国的国家安全立法背景,国安法的重要概念抛诸脑后。这就是今天最重要的课题。
日前,已有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一旦容许海外律师代理涉及国安法案件,证明香港司法制度还存有“殖民文化”的影子,特区政府有必要检视现有的法律以至整个司法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谭惠珠认为,香港国安法案件只宜用中文审判。有关勾结外国力量、触犯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应避免受外力干预。自从香港国安法订立后,社会恢复秩序,香港开始逮捕或起诉触犯国安法的人士,而西方尤其是英美两国的政客多次声援该等疑犯,肆意抨击香港法治制度,甚至以英国国会议员的身份,要求英国在香港参与司法工作的法官辞职。此种以政治干预香港司法工作的行为,在香港审判重大国安法案件中没有人能阻止,甚或越演越烈。为减少这些干预因素,保障参与控辩的人士不受外国政治力量影响,应由香港本土的执业大律师辩案,而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说本土的大律师无能力辩案。
图源:点新闻
香港点新闻发表快评认为,黎智英案是香港国安法颁行以来最为重大的国安案件,根据国安法第五十五条,中央亦有权直接介入司法程序,尽管如此,仍由特区司法系统独立审理,显示了 中央对香港法治精神的高度信任与肯定,特区司法系统理应洞悉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信心,自觉自愿地主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拒绝批准黎智英聘请英籍律师,坚决排除外力介入影响,依法公正审理黎智英国安案。
梁振英:基本法的颁布既无抽离历史亦无违背民意
为提高香港年轻一代对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认识,培养年轻人的守法意识和家国情怀,香港善德基金会今日(25日)主办“‘—国两制’的回顾与展望论坛”,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担、香港教育局局长蔡若莲、中联办新界工作部副部长叶虎等参加了活动。
梁振英指出,“一国两制”既是完整概念,亦是概括的概念,这四个字包括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过去25年的争议主要是集中于香港在实施另一种制度的同时,高度自治权有无受影响,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否受干扰。他强调,“一国两制”完整概念是通过基本法订立形成的160条法律条文。回顾、展望与实践“一国两制”,实质上是基本法的回顾、展望与实践。
香港基本法1985年开始起草,在人大常委会下设有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其中香港委员占比三分之一,180名来自各领域各界别的香港居民组成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当中再选20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再选出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梁振英于1988至1990年担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负责两次香港至今为止耗时最长、耗资最多、规模最大的公众咨询活动,他强调1990年颁布的基本法,既不抽离历史背景,亦不违背香港社会民意。
梁振英指,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基本法教育和推广,惟教育界普遍认为基本法“难教”,导致学生觉得基本法“难学”,当中涉及“教与学”的问题,可以用不沉闷、生动有趣的形式教学,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进行。
香港善德基金会主席董吴玲玲表示,善德基金会于本月6日发布最新的学校推行“一国两制”教育的情况问卷调查报告,让社会更全面掌握学校推行“一国两制”教育的现况、机遇及挑战。因应调查结果,善德基金会也向教育局提出11条建议,加强对学校专业支援,助学校更顺利推行“一国两制”教育工作。
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正式启用
主礼嘉宾与出席典礼的嘉宾合照
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今天(11月25日)正式启用,标志着机场扩建为三跑道系统的重要里程。
启用典礼于新的机场中央控制中心举行。主礼嘉宾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尹宗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潘云东、香港机场管理局主席苏泽光、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以及机管局行政总裁林天福。
香港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发展三跑道系统,将能大幅提升香港国际机场的客货运能力,加上香港拥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得天独厚优势,将能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更好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宏观战略。”
香港机管局主席苏泽光表示:“三跑道系统工程在2016年开始,期间克服了不少困难和挑战,新跑道已于今年七月投入运作,进展顺利。我要衷心感谢香港机场所有的同事努力进取,不单完成新跑道,为经济增长添新动力,更积极建设机场城市,成为新地标,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宋志勇通过影片发表祝贺辞。出席典礼的其他嘉宾包括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其他政府官员、机管局董事会成员、商界领袖、本地航空公司及主要机场公司代表等。
三跑道系统建造工程于2016年8月展开。填海拓地650公顷(规模大约34个维多利亚公园)工程历时约四年完工,全长3800米的跑道已于2022年7月投入服务,其他工程包括扩建二号客运大楼、兴建 T2 客运廊、新旅客捷运系统及行李处理系统将按时按预算于2024年完成。
机场举行射水礼欢迎于第三跑道正式启用的首班抵港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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