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对于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选择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对于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选择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均于2019年7月8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具体详见本公司2019年7月4日发布的《大成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于2022年11月28日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
(3)本基金在2041年1月1日起转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后,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丰和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具体申购、赎回及定投等业务安排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个人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制。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Y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各销售机构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在2041年1月1日起转为“大成丰和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基金的申购费率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4)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Y类基金份额,其中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豁免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Y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Y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为: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Y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申购的)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其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0%,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2000=8234.52份
即:投资人(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进行申购的)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则其可得到Y类基金份额8234.52份。
4日常赎回业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本基金目标日期到期前,本基金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存在锁定期限,锁定期为三年。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锁定期届满后,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2041年1月1日(含)起,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丰和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对于自申购确认日起至目标日期持有不足3年的基金份额,自目标日期后亦可赎回,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1、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相关销售机构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名单如下: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69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电话:010-89937325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www.citicbank.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刘玲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石立平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服电话:95508
电话:020-87310888
网址:www.gd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服电话: 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1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法人代表:刘明军
公告联系人:谭广峰
公告电话:4000-890-555
公告传真:0755-86013399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服电话:952555
网站地址:www.5ifund.com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联系人:黄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1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95118 、400-098-8511(个人业务)、 400-088-8816(企业业务)
传真:010-8919566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1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联系人:袁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投资者投资Y类基金份额应绑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结算账户。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投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40年12月31日,主要适合退休时间在2035-2045年左右的投资者。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年龄、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投业务,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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