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及2022年5月21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814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2年11月25日
4.产品到期日:2022年12月30日
5.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5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30%一3.00%
7.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2578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产品起息日:2022年11月25日
4.产品到期日:2022年12月29日
5.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4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30%一3.05%
7.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但仍面临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风险采取下述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由审计部对理财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予以及时披露。
5.当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短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期限短,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 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的产品说明书;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的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2-054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单位。
3.涉案金额:周洁侵占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10,354,717.07元。
4.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就该事项形成的减值影响在2021年度进行了充分计提,一审法院判决结果未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一、子公司案件进展及案件基本情况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公司)原出纳周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物流公司资金一案,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已于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2021年11月18日《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挪用资金的公告》,2021年12月11日《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挪用资金的进展公告》,2022年3月22日《关于子公司案件的进展公告》,2022年4月7日《关于子公司案件进展暨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物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津0103刑初160号,根据该《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于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做假账等手段,以转账、取现截留等方式,多次侵吞物流公司现金及银行账户内人民币共计10,354,717.07元,后将上述钱款用于网络平台抽奖挥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津西检刑诉〔2022〕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洁犯职务侵占罪,于2022年4月14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现一审已审理终结。
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诉机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洁,女,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原出纳。
被害单位: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
二、案件判决情况
2022年11月25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具(2022)津0103刑初16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洁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周洁违法所得人民币2,998,018.07元,责令退赔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
三、公安机关冻结的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存款人民币6,048,844元、武汉瓯越网视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存款人民币7,855元发还天津桂发祥物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就该事项形成的减值影响在2021年度进行了充分计提,一审法院判决结果未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公司最终收回资金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回损失,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该事件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刑事判决书》(2022)津0103刑初160号。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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