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A股收盘后,港股突然发力大涨,北向资金也是大幅进场扫货,明天或许值得期待~
话不多说,来复盘下今天行情。
【市场热点回顾及解读】
全A指数微涨0.05%,市场成交额9321.8亿元,昨天9684亿元。地产链几大板块均有所回调,建筑材料、地产、建筑装饰在全市场跌幅靠前,银行、非银亦收跌。
从个股表现来看,今日A股市场共1891只个股上涨,2882只下跌,218只持平,赚钱效应偏差。
板块方面,汽车、汽车零部件以及电信板块涨幅和资金净流入居前,医疗保健、软件、银行等跌幅和资金净流出较多。
消息面上,世茂股份11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偿还部分公开市场债务本息、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这意味着时隔十数年,暂停十多年的房企A股市场再融资重新开闸,对于资信良好的房企将获得更低成本融资,房企分化或将加速。
ETF方面,地产ETF(159707)收跌3.84%,但全天基本维持溢价交易,而且成交额创下上市以来次高纪录,达到1.17亿元,收盘溢价率0.04%,资金流入意愿明显。
此外,地产ETF(159707)也是近期资金最为关注的地产主题ETF。数据显示,10月以来,地产ETF(159707)份额净增长1.29亿份,为全市场份额增长最多的纯粹跟踪地产指数的ETF*。
注:截至2022.11.29,全市场共5只跟踪纯地产指数的ETF产品,地产ETF(159707)10月以来份额增长第一。
资金方面,截至11月30日收盘,地产板块单日获净流入36.47亿元,为全市场第二,过去5个交易日,地产板块资金流入174.05亿元,位居全市场31个申万一级行业第一。
昨日地产ETF(159707)早盘即涨停封板,午后涨停板也仅短暂打开,申赎金额恰好持平;近5日、10日、20日、60日均为资金净流入,近5日净流入超6100万元,份额短期快速激增超35%!
鉴于今日场内全天溢价成交且大幅放量,地产ETF(159707)或有大规模资金逢跌布局。
对于资金偏爱地产ETF的原因,我们昨天有详细介绍,主要一是在于地产ETF的稀缺性:地产ETF是全市场唯一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的ETF;
地产ETF标的指数成份股中,保利发展、万科A、招商蛇口三大地产龙头占比超4成。
【地产ETF(159707)标的指数十大重仓股权重】
如果投资者看好地产板块,从板块安全性角度看,地产企业经营表现会持续分化,其中央国企和改善型房企表现仍具韧性、基本面稳健。在当前宽松政策背景下,更建议积极关注能够享受红利并借机抢占市场地位的优质龙头房企,据此看,龙头地产整体或更具备投资韧性。这或许是地产ETF(159707)近期独占资金青睐的一大原因。
【未来展望:供给侧明显发力,优质地产企业持续受益】
东吴证券房地产行业点评报告《“第三支箭”落地,上市房企股权融资放开》表示,房企股权融资时隔6年后再次放开,地产行业在A股历史上经历几轮股权融资的放开与收紧,放开期远远短于收紧期。我们认为近期供给侧政策明显发力,落地力度和速度超预期,保市场主体思路彻底明确,优质民企及央国企将持续受益。
财信证券最新固定收益周报指出,11月28日,证监会发布通知,调整优化涉房企业5项股权融资措施。看向未来,地产行业在后续较长的时间内,政策面都将处于较为宽松的周期,后续不排除有更多供给端、需求端的政策出台,但房住不炒仍然是政策核心。从投资角度来看,经营较为稳健的国企地产或明显受益。
今天港股互联网ETF(513770)续涨1.70%,鉴于港股的估值性价比,建议后续持续关注。
风险提示:地产ETF(159707)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800地产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日期为2012.12.21;港股互联网ETF跟踪的指数为HKC港股通互联网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16.12.30,发布日期为2021.1.1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地产ETF、港股互联网ETF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
来源:金融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