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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07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8%,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9,990,0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4,587,94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7,961,1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1,146,98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肖奋先生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肖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质押到期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延期质押、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肖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肖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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