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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321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382.6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20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账户(账号为:201000263123448)人民币25,768.74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4722700001546)人民币4,5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572900249010101)人民币2,000.00万元。另扣减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0.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鉴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本公司与中晶新材料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专户账号为572901062510606)、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为201000263731256)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8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29,443.89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1 年 1 月 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的 4,949.62 万元自筹资金,并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171.46 万元,置换总金额为 5,121.08 万元,具体内容参考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者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未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提现,故无法单独核算。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2.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目的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而非单独项目投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443.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11.8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净额847.72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储存,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34,651.38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2,382.64 万元以及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1,770.94 万元后(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97.80 万元。

[注2] 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将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一并投入。

[注3]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建设中,后续仍将继续按计划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尚处于前期试生产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产,故不适用于预计效益计算。

[注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且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单独项目,且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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