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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38%;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9%;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37%。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股东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53,333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0.9987%的股份。其中,瑞和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75,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4392%,瑞智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3,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4259%,瑞岚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14,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36%。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收到股东瑞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出具的《关于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12日,瑞和投资、瑞智投资和瑞岚投资均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目前,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瑞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投资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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