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CHEN LI YA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CHEN LI YA女士发来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其股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CHEN LI YA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注:(1)CHEN LI YA女士本次减持的股票33,600股来自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2)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2、CHEN LI YA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