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印度奥拉,也让奥拉股份账上有近2亿元的商誉悬顶。在印度奥拉连续亏损的情形下,商誉减值风险不容小觑。
大手笔股权激励致巨亏,扣非后净利润累计亏超13亿元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系从奥拉投资和双成投资处受让股份获得。2019年初,奥拉股份的股东变更为奥拉投资和双成投资两家,持股比例分别为80%、20%。到2020年12月,奥拉股份发生第一次股权转让,彼时双成投资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宁波奥吉芯、宁波奥如芯、宁波奥意芯等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及宁波双全。2021年3月,奥拉投资又向Key Brilliance、Light Brilliance、Win Aiming等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奥拉股份给出的解释为,奥拉投资向Peng Capital、青岛海阔天空低价转让股权的原因系二者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推荐了境外收购印度奥拉的商业机会,并协助完成对印度奥拉的收购,根据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奥拉投资按照1元/出资额的价格向其转让股权,公司已就该次低价转让股权事项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为2.34亿元。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奥拉股份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55%、98.93%、98.01%和 97.13%,其中来自于客户A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92.45%、79.94%和62.81%。 在奥拉股份披露的前五大销售客户中,客户A在2019年、2020年稳居第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2021年之后,客户A的名字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并被中电港代替。奥拉股份表示,2020年至2021年,第一大客户变更的原因主要系主要客户主动调整供应链,由直接采购变更为通过经销商采购。客户A到底是谁?主要客户为何由直接采购变更为经销商采购? 招股书显示,2020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以2020年10月31日为分红基准日,向公司股东以现金方式合计分配利润1.35 亿元。 根据持股时间节点来看,奥拉股份第一次股权转让于2020年12月进行。换言之,在此前,奥拉股份由奥拉投资、双成投资持股。可见,1.35亿元分红直接进了实控人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