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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下述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

2022年12月8日,东莞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含税)后划转至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72号),截至2022年12月8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31,1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551.0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760,683.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5,238,867.98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13,331,104.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771,907,763.98元。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海及罗宏霞夫妇通过直接持有及通过鼎宏骏盛、新余鼎宏新、新余鼎为间接控制公司总股份数为52,280,609股,持股比例为61.40%。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7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计算方式如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