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深圳前海新希望创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前海新希望创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332,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深圳前海新希望创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
2022年12月21日,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前海新希望创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新希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海新希望于2022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34%。前海新希望现持有公司4,332,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达到 1%的情况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日,前海新希望持有公司股份4,332,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前海新希望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前海新希望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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