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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五仟万元(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中低风险并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

上述决策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4日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保证本金安全。

(2)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经董事长签批相关协议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按规定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情况书面抄送内审部门和证券部,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8亿元(含本次),投资金额、投资标的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2、现金管理产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5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公告时间:2022年12月6日(公告编号:2022-072)

2、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1日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兰茂路789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樊献俄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5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7,774,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7,758,3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0%。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60,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918%;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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