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光荣半导体”或“产业基金”)的设立工作,详见公司2014-072《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3月4日,光荣半导体正式设立,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5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2017年8月18日,光荣半导体第三次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同意本基金存续期延长一年,同时合伙企业光荣联盟半导体之存续期顺延一年,投资期由2015年8月18日起算至2018年8月17日止为期三年,基金存续期由原有的5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调整为6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存续期截止至2021年8月17日,详见公司2017-035《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性公告》。
2018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光荣半导体有限合伙人变更并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情况,根据该合伙企业投资的退出情况,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可以延长壹年,即存续期可延长至2022年8月17日。详见公司2018-007《关于投资的产业基金变更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二、产业基金延期情况
因投资的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退出,为保障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近日,产业基金已完成《合伙协议》重新签署相关工作,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主要条款变更外,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三、产业基金延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存续期延长事项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产业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实现产业基金更有效的经营管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备查文件
北京光荣联盟半导体照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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