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3日讯(记者叶浅 樊鹏)近日,正在IPO排队的财信证券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同时更新了招股说明书。
反馈意见显示,证监会就规范性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41个问题。其中,关于财信证券购买自己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珠江15号底层违约资产行为受到质疑。
财信证券招股书显示,2018年7月9日,财信证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与委托人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财富证券珠江1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珠江15号”)。2018年8月14日,珠江15号开始运作。
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北大资源陆续向珠江15号托管账户划入起始资金及后续追加资金,合计金额为24.58亿元。财信证券运用上述委托资金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北大方正集团相关债券。截至2019年12月2日,珠江15号规模24.58亿元,持有北大方正相关债券面额总计46亿元
在上述资管计划中,托管方北大资源为北大方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产品购买的资产也是北大方正集团发行的债券,财信证券的管理人角色更像“通道”。
2019年12月初,北大方正相关债券违约,债券评级及估值迅速下调导致珠江15号的正回购融资欠库及违约。2020年2月,北大方正集团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
而让人看不明白的是,在北大方正债券违约后,财信证券通过自营资金和信托计划对珠江15号的资管底层违约资产进行买入。
财信证券招股书显示,2020 年 1-3 月,财信证券自营部门合计出资9.06亿元,承接了珠江15号持有的面额19.88亿元的北大方正债券,超出监管预警指标的范围以外的部分由单一信托计划出资11.68亿元,承接了珠江15号持有的面额26.12亿元的北大方正债。除珠江15号外,单一信托计划还承接了财信证券管理的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北大方正债券。
表:财信证券自营资金购买珠江15号资管计划情况
来源:财信证券招股说明书
此举对财信证券报告期内的自有资金收益率与平均受托管理收益率均形成影响。
根据招股书,2020-2022年上半年,财信证券剔除承接珠江15号底层资产资金后的自有资金收益率与剔除前的差距分别为2.1%、0.78%和0.22%,因承接珠江15号底层资产,自营业务亏损达5.35亿元。
在反馈问题中,证监会对财信证券购买北大方正债券的背景、原因、商业合理性、是否属于代发行人刚性兑付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而除珠江15号资管计划的兜底问题,财信证券资管产品和票据业务的相关诉讼也受到监管关注。
2022年2月10日,桂阳农商行以财信证券作为信托资产管理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约为由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信证券及广州农商行共向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专户补足其本金损失、利息及交易费损失共11,907.48万元。2022年9月6日,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桂阳农商行在开庭前撤回了对被告广州农商行的起诉。
2022年3月4日,因为财信证券与辽中信用社的票据业务纠纷,根据辽中信用社的请求,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2)辽 01 民初 679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财信证券银行账户余额 3 亿元。
就兜底珠江15号资管计划原因及由此带来对自营业务、受托管理收益的影响及相关诉讼进展,中国网财经记者致函采访财信证券,截至发稿,财信证券未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