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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2023年元旦前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2022年12月29日至30日,本公司将暂停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2)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日期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2年12月29日赎回的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将于2022年12月30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2年12月30日赎回的份额,将于2023年1月3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4)若投资者于假期前或假期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400651171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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