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砚 《 人民日报 》
自2015年深圳在全国首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即惠民保的7年来,这一由政府引导的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火遍大江南北。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推出263款惠民保产品,覆盖29个省级行政区,参保人群达到亿人次级别。
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发挥“广覆盖、保基本”作用,医保目录外项目以及重特大、罕见病自费部分尚无法得到保障,而商业医疗保险通常对投保人健康状况、年龄等有要求,保费相对较高。惠民保具有低门槛、低保费、高保额的特点,能为中低收入人群分摊高额医疗费用,减少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对于保险产品而言,“大数法则”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参保人数足够多、“盘子”足够大,才能形成风险分散机制。这也意味着,惠民保必须保持足够的参保率、续保率,尽可能覆盖更广泛的群体。
首先,要把相关政策用足用好。以各地惠民保产品的参保率来看,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较大。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文件鼓励参保,增强参保人信心,或给参保人适当补贴,提高其参保积极性,丰富筹资通道。
其次,要优化产品设计,防止“惠而不保”。对于现实中赔付率较低的惠民保产品,可以通过降低免赔额、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优化投保人的待遇水平。而惠民保一年一保的特点,也为产品提供了调整空间。
再次,要增强健康人群的获得感。在大病报销之外,惠民保的健康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比如,为参保人提供健康咨询、重大疾病早期筛查、药品服务等服务,这不仅有利于实现从“保疾病”到“保健康”的转变,也有利于提升惠民保对人们的吸引力。
惠民保作为一款商业保险产品,各地银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对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参与和退出机制,特别是委托第三方审计并指导经营主体定期公开赔付金额、赔付人次、资金结余等关键信息,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倒逼产品优化迭代。
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惠民保处于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的过渡地带,促进了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有序衔接。期待惠民保能够释放“长红”效应,助力医疗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和完善,切实减轻百姓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