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段利刚先生持有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110%;刘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7,5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41%;唐光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1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56%;唐春祥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5,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23%。上述股东均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50,4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30%,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股份,自2021年7月20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2日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和《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段利刚先生减持股份1,57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110%;刘建华先生减持股份577,5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141%;唐光平先生减持股份433,1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56%;唐春祥先生减持股份365,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2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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