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青鸟消防”)已于 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投资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4)。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已赎回下述到期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截至2022年12月29日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45,375万元,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1,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29日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情况(含本公告所述购买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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