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面广量大,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在此之前,我省部分省辖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2020年郑州市自然资源部门联合住建、房管、税务等相关单位,在郑东新区率先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此后,开封、洛阳、安阳、漯河等省辖市先后开展了试点工作,对部门职责划分、各类信息共享、项目清单公示、审批流程制定、开发企业参与和购房合同约束等与“交房即交证”各环节进行了积极探索,总结积累了经验。
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汇总全省各市县实施经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约束开发商行为,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有据可依,从系统、流程、服务等多方面发力,建立了“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从源头上消除了交房与交证不同步带来的弊端,取得了积极的改革成效。2022年7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13个省级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对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交房即交证”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开发建设、诚信经营履约。同时,有效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让购房者买房更放心和踏实,对规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已有507个项目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共发证182899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