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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 业务、参加其费率优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月9日起,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410、C类007411,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业务,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宁波银行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具体办理事宜以宁波银行的业务规则及具体规定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的营业网点、公司网站或者手机APP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

2)宁波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宁波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宁波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3)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宁波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进行本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业务,均参加宁波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若有),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宁波银行公告为准。

2、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宁波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或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科创板股票

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增加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列表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附件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均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可投资的范围,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附件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附件所列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①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②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③信用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④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⑤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⑥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在附件所列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应调整重要提示及风险揭示章节。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附件:增加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列表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月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产品概况

2.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2.1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2.2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3.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3.1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A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C

3.2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4.1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1.3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1.4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可能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本基金将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5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6 投资科创板股票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2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将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5.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6. 其他情况说明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月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月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产品概况

2.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2.1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2.2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各类资产市值占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5月21日,生效当年非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3.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3.1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A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C

3.2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4.1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1.2、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

1.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4.2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5.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6.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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