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密银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鹰新材”)更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保荐人为江海证券。
银鹰新材的主营业务为纤维素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具体包括HEC和MHEC。
根据招股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勇持有公司48.35%的股权。本次发行后,李勇持有公司36.2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公司股东李珂瑄为李勇之女,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14.52%的股份。根据李勇与李珂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李珂瑄为李勇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李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7.15%的股份。
本次IPO拟募资3.19亿元,主要用于年产11,000吨纤维素醚技改扩建二期 (新增5,000吨纤维素醚)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银鹰新材实现营收1.48亿元、1.63亿元、2.39亿元、1.4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751.53万元、2754.21万元、5708.48万元、3309.1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78%、43.21%、40.17%、39.95%, 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和产品售价、产品结构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占营业收入的54.29%、58.59%、65.63%、67.71%,其中向立邦销售金额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31.94%、35.04%、34.81%、34.76%,存在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银鹰新材按照行业惯例会根据客户合作关系、客户信用状况等给予部分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783.50万元、4849.44万元、5057.52万元、9426.8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67%、22.44%、18.08%、29.53%。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各期末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52%、100.00%、99.99%和 100.00%。
事实上,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 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5.26%、28.22%、 25.82%、24.13%,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50%、32.46%、26.14%、27.15%。关联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棉浆粕、蒸汽、电、污水处理、污渣处理等。
其中,银鹰新材向关联方采购棉浆粕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0.01%、16.45%、 17.87%、14.76%,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25%、18.92%、18.08%、16.60%。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扩大供应商范围、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等方式降低关联采购占比。但预计未来几年公司仍将持续向关联方采购棉浆粕、蒸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