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9月1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该公告,华熙昕宇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含6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9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4%)。
2022年12月14日,华熙昕宇减持计划时间达半,本公司收到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并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3年1月6日,本公司收到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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