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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文林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呈和科技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8号文《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呈和科技本次发行股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333.34万股。呈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1,130,637.25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68.4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46,747,220.2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产。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事项,顺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1,879,301.88元超募资金支付上述技改项目部分投资款。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3年1月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处于建设阶段,故暂不适用产能利用率;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无产能指标,故不适用产能利用率;
注2: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于效益核算。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未披露项目投产后承诺效益,目前该项目尚未结项,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承诺收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4: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未承诺收益,且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14:30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1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月31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501 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陈淑娴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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