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薛永发行37,728,224股股份、向梁金发行2,318,467股股份、向谢志懋发行1,730,977股股份、向薛占青发行1,659,611股股份、向薛战峰发行1,622,893股股份、向张宝发行1,163,0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83,839,600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0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号)。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补充和更新,相关内容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以楷体加粗的形式列示。
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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