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上表所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2)本基金场内份额(E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现金增益E”,场外份额(A、B类基金份额),简称金鹰现金增益A和金鹰现金增益B。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9日(星期日)休市,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保护持有人利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23年1月12日起,对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进行大额限额,及对2023年1月19日通过直销机构的转换转入投资进行大额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即:1)2023年1月12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5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5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
2)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8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3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
3)2023年1月19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或通过直销机构累计转换转入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1000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或通过直销机构累计转换转入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
金鹰现金增益E不受限制。
(4)2023年1月20日起金鹰现金增益A和金鹰现金增益B恢复原有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投资大额限额。在代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3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在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含),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投)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类份额的申请。金鹰现金增益E不受限制。如取消该限制大额申购条款,将另行公告通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2)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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