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041)将在其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节假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在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5299(人民币)、015518(美元现汇),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00)将在其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节假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2023年1月16日为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23年1月16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基金境外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在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休市安排,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2230)将在其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节假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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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港股前沿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在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
及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华夏港股前沿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夏港股前沿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即沪深市场以外的主要投资场所,下同)2023年节假日休市安排、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华夏港股前沿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20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209)将在其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的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该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首个开放日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场所2023年节假日/已公布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国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若上述境外主要投资场所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在境内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次日的(如周一),本基金自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前一个开放日15:00后也将暂停接受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申请。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节假日及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补充发布本年度或发布新一年度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假期原因或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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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聚恒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新增发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夏聚恒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华夏聚恒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基金代码:016221(A类)、016222(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2年12月7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3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85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认购/申购每份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确认日起三个月内不得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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