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同时被调查,灵康药业成为2023年第一家被证监会立案的上市公司。
1月10日晚,灵康药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近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被查的原因,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初,灵康药业曾将大笔资金出借给关联方,因此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前后,灵康药业还购买了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底,尚有剩余1030.24万元的投资本息尚未收回,发生了部分逾期兑付的情况。
事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灵康药业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公司、陶零萍被立案调查,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年报已披露此事。
根据灵康药业2021年年报,公司分别于2021年1 月和3月,分别向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灵康益冠”)划出1亿元和0.5亿元,供其用于资金周转,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当年3月、4月,公司已将资金全部收回。
灵康药业还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灵康益冠按年利率 4.50%计算的拆借款利息 149.38 万元,先关账目列示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截至2021年年报批准报出日,公司已收回上述拆借款利息。
资料显示,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全资子公司,陶灵萍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灵康控股持有灵康药业3.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09%,为公司控股股东。陶灵萍直接持有灵康药业4815.72万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天眼查信息,灵康控股为陶灵萍个人100%持股的企业。
不过,灵康药业在2021年年报的“公司治理”相关内容中,多处生成称 “未发现”、“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操纵公司运作情况;在“重要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中,则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不越权干预” “不侵占公司利益”等再融资相关承诺。
对于灵康药业上述行为,上交所曾下发监管函和纪律处分决定书,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灵康益冠、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予以通报批评。
业绩首亏、信托产品逾期
财报显示,灵康药业2015年5月在沪市主板上市,主营从事化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涵盖肠外营养药、抗感染药和消化系统药三大领域。
自2020年起,灵康药业连续出现营收净利双降的情形,并于2022年前三季度出现净利润首亏。2020年,灵康药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38.78%、20.6%,分别为10.01亿元和1.6亿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再度同比下滑26.04%至7.4亿元,当年净利润跌破亿元,为6590.36万元,同比下降58.83%。
2022年前三季度,灵康药业的净利润亏损6947.34万元,同比下降188.07%,营业收入2.51亿元,同比下降61.59%。对于业绩首亏,灵康药业称,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进院诊疗人次下降,导致公司主导产品销量下降;加上公司部分产品受到集采政策影响,销量大幅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灵康药业的销售费用一直居高不下,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为4.24亿元,其中4.13亿元用于市场营销服务费,占比97.45%。
据灵康药业回复上交所的公告,市场推广费系委托第三方推广公司进行的市场推广活动,主要为对医院终端进行药 品宣传和推广。2021年,灵康药业共举办学术会议376场,参会人数近0.45万人次,日均一场。
另外,灵康药业存在信托产品部分逾期兑付的情形。根据公告,2021年4月,灵康药业出资6000万元购买了两只信托产品。截至2022年底,这两只产品共收到4969.76万元本金、228.28万元收益,剩余1030.24万元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发生了部分逾期兑付的情况。
2022年12月上旬,灵康药业公告称公司拟变更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公司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截至1月11日,灵康药业股价报5.9元,总市值43亿元,2022年股价累计下跌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