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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材料,认为:
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材料,认为:
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上述授信总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公司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甫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昝丽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婵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75万元(不含税),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IPO期间已经半年报审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内控审计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考虑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IPO期间审计机构,且2022年半年报数据已经审计,本期审计费用主要参考2022年半年报审计费用,与之持平。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IPO期间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
上述表格中序号1-12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或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委托理财授权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授权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
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核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宜,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核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日常监督、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因个人工作变动,曾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推荐欧阳文昊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曾祥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427.2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4,830,9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59,774,600.00元,公司股本由19,483.09万股变更为25,977.46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实施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欧阳永跃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现将具体制度列示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表格中序号1-12,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于2023年1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江金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江金乾先生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推荐孙跃杰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427.2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4,427.2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4,830,9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59,774,600.00元,公司股本由19,483.09万股变更为25,977.46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
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及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对外担保;接受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永跃先生及其配偶章紫娟(若适用)、子女欧阳文昊(若适用)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实施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适度调整或调剂公司、子公司的授信金额与互相担保的金额,确定实际的授信机构、融资品种以及担保方式。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实施的有效期自《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实施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现将具体制度列示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表格中序号1-12,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3、议案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议案4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5、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议案2为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议案6需要逐项表决。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1月19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邮编:052461;电子邮箱地址: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1月19日的9:00~17:00;
5、登记地点: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尧桂明、李波
电话:0311-86509019
电子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地址:石家庄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邮编:05246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1。
2、投票简称:尚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1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尚太科技(股票代码:00130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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