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e公司
上市公司管理层一则朋友圈信息,引发深交所的火速“发函”及上市公司公开致歉与澄清。
1月11日,东方日升股价收盘上涨4.43%,1月12日,截至记者发稿,其股价微涨2.18%。
管理层朋友圈“炫单”惹关注
1月9日21时32分,东方日升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庄某在其微信朋友圈转发双一力储能公众号发布的“15GWh!宁波双一力与海辰储能签订三年电芯供应战略合作协议”文章,并配以文字“发力储能,我们认真的,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为东方日升控股子公司,东方日升储能业务主要由该公司承载和负责。
庄某发布前述朋友圈信息前,1月9日晚,东方日升刚披露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拟2023年至2025年期间向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计15GWh电芯。
引爆庄某该则朋友圈信息的是其配文“发力储能,我们认真的,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该信息并非公开信息,剧透了东方日升储能业务2023年内在手订单情况。
另外,某券商分析师在该则评论下直接进行“微信调研”也备受关注。
该分析师在庄某这则朋友圈后回复称:“贵司组件成本是不是只有1.2~1.3了...”。随后,庄某回复称:“按照硅片报价5.1元/片,电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组件非硅成本0.6元/瓦,差不多是如您所说,这是电池+组件一体化。”庄某还补充说:“求推荐,支持。”
券商分析师上述提问一大背景为,2023年开年不久,光伏行业硅料、硅片与电池片价格均大幅下降,其中国内硅料价格最近2个多月时间暴跌逾40%,如此情况下,外界关心上游原料降价后组件厂亦会跟随降价。
1月11日,庄某发布的这则微信朋友圈在光伏圈内流传甚广。当日,有媒体发表题为《又见光伏圈奇事:东方日升高管朋友圈透露订单规模 卖方首席“微信调研”》的报道。
股价表现方面,东方日升1月9日、1月10日、1月11日分别上涨3.76%、2.23%、4.43%,三个交易日累计上涨10.78%,1月12日截至记者发稿,其股价微涨1.52%。开年至1月11日,东方日升股价已累计上涨33%。
深交所火速关注 公司致歉并回应
针对上述情况,1月12日早间,东方日升发布媒体报道澄清和致歉公告,并详细说明了相关情况。
东方日升表示,庄某在公司的职务为公司组件事业部全球市场总监,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庄某于当晚22时30分许删除了在其该条朋友圈下其与朱玥的相关评论对话,除与券商分析师的相关评论对话外,庄某未发表过其他相关言论,庄某发布的相关言论均系其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
另外,有关庄某剧透的公司新年在手储能业务订单情况,东方日升表示,经自查:目前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已双签订单量约1GWh,意向在谈订单量约3GWh,合计约4GWh,庄某所述“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了”为其与公司储能业务相关同事交流了解后作出的个人理解,口径为公司双签订单量与意向在谈订单量的合并量。
东方日升称,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业务形成的收入在公司整体收入中占比不高,储能业务订单量的获取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记者查询发现,东方日升在其2022年半年报中刊载,公司大力推进储能业务发展,公司“光储”、“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已进行商业化应用,公司还将推动已有光伏电站的多形式处置,提高电站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2022年上半年,东方日升灯具、储能系统及辅助光伏产品营收6.87亿元,占当期公司总营收比例5.45%。
2020年东方日升净利润为1.65亿元,2021年,其亏损4232万元,2022年受益于行业高景气度等,其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增长61.86%至210.2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11.08%至7.47亿元。
此外,至于庄某微信回复券商分析师提问的组件成本情况,东方日升称,庄某于朋友圈评论中回复“按照硅片报价5.1元/片,电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组件非硅成本0.6元/瓦”为其个人基于对光伏行业多年的经验了解、判断及持续跟踪市场相关公开信息进行的回复。
东方日升称,根据PVInfoLink于2023年1月4日发布的周光伏供应链价格,210单晶硅片价格区间为4.80元/片-5.30元/片;根据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的《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光伏板块2023年投资策略:景气相随,拔萃鼎新》,该报告对现价下不同技术路线头部一体化产能成本进行了测算,电池片非硅成本为0.14元/W,组件非硅成本为0.61元/W,上述相关行业公开数据与庄某回复相关数据一致。
东方日升表示,公司十分重视该不当发言事件,公司董高监管理人员及庄某本人对该事件对市场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东方日升此事也已引发监管层关注,1月12日,深交所对东方日升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公司2023年储能业务在手订单情况、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说明公司相关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不确定性,并结合公司储能业务开展情况、业务实施和行业竞争、价格和政策变动等各项影响因素,分析并重点提示相关业务开展、在手订单实施的风险。
深交所还要求东方日升说明是否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充分培训、提醒,庄某在朋友圈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等,并核查相关新闻报道所涉信息公开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等。
责编:朱雨蒙
校对: 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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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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