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公司根据业务类型将业务划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业务、境外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期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信达期货开展;境外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信达国际开展;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等,分别由控股子公司信达澳亚、全资子公司信风投资、全资子公司信达创新开展。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5,1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7.4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中国信达58.00%的股权,为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信达证券2022年12月2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信达证券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显示,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67,54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451.8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58,095.70万元。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静电式油烟废气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静电式商用油烟净化设备、静电式工业油烟净化设备。
保丽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钱振清、冯亚东夫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钱振清、冯亚东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7.28%、27.65%股权,钱振清系保丽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保丽洁投资54.97%份额,通过保丽洁投资拥有公司7.40%的表决权;冯亚东系保丽洁企服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保丽洁企服69.20%份额,通过保丽洁企服拥有公司1.24%的表决权。钱振清、冯亚东夫妇合计拥有公司83.57%的表决权,钱振清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冯亚东担任公司董事,二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保丽洁2023年1月11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264.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保丽洁同日披露的发行公告显示,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7,592.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2.8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379.95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73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10.81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420.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