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6,756,666股A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
2、本次限售股发行的核准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1号)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复星医药”)非公开发行106,756,666股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3、本次限售股登记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限售股”)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4、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即“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认购数量和限售期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于2022年7月27日完成登记。该等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增加至2,669,655,211股(其中:2,117,714,711股A股、551,940,500股H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公司以2022年12月1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A股股票,并于2022年12月13日完成该等新增股份的登记。激励计划下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669,655,211股增加至2,672,156,611股(其中:2,120,216,111股A股、551,940,500股H股),增加的2,501,40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A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其他变化。
本次拟上市流通限售股不存在随本公司股份总数变化而调整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持有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除上述限售期外,本次限售股持有人无其他限售股上市的特别承诺。
截至2023年1月16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及相关规定。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本次限售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3、截至2023年1月16日,复星医药对本次限售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复星医药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6,756,666股A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月30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八、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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