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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A、B类份额 于2023年“春节”假期前暂停及节后恢复大额申购、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23年1月19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A、B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在暂停本基金A、B类份额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本公司有权对该笔申请予以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请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合并计算),本公司将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对逐笔累加至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予以确认成功,其余申请有权予以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仅有确认成功或确认失败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3)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货币市场基金品种除外。” 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日带来的不便及资金损失。

(4)投资者如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提出赎回申请。

(5)2023年1月30日起,本基金A、B类份额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投资者欲了解关于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166-866或至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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