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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拟发可转债募资不超10亿元 去年上市募11.4亿元

北京1月17日讯 今日,铭利达收报59.42元,跌幅0.64%。

昨晚,铭利达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铭利达安徽含山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铭利达江西信丰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铭利达拟发可转债募资不超10亿元 去年上市募11.4亿元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铭利达于2022年4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28.50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强强、曾晨。

铭利达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42亿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2.61亿元。2022年3月31日,铭利达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81亿元,分别用于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铭利达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830.52万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954.98万元。

铭利达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第三季度,铭利达实现营业收入8.01亿元,同比增长6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0.59万元,同比增长12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57.75万元,同比增长124.42%。

2022年前三季度,铭利达实现营业收入20.80亿元,同比增长6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11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3亿元,同比增长123.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亿元,同比下滑6307.21%。

铭利达拟发可转债募资不超10亿元 去年上市募1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