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168,000股(占总股本202,800,000股的比例为6.00%),其中:陈秀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2,0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238%),陈秀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62%)。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17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5%以上股东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获得的股份。
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比例中的0.3230%(股份数量655,055股)为超出5%部分,累计计入下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故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累计变动比例为1.8121%。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15,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95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过程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秀明、陈秀清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217号),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在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2条的规定。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日,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4、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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