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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上市散户的股份怎么分(股票账户合并)

散户如何理解股份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以上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吸收合并;第二种是新的合并。合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其中一个公司将继续存在,而其他公司在原法人资格消灭后将被并入前一个公司。新合并是指在合并过程中,所有参与合并的公司都消除了原有的法人资格,形成了新的法人实体。公司合并对参与合并的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有直接影响。合并的时候,有时候合并的人都是主动的;有时合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于积极分子来说,合并的目的是:减少竞争对手;发展多元化经营,快速打开市场;加速公司规模。对于被动合伙人来说,合并的目的是在无力经营时避免破产;不愿继续经营,但规避解散清算的高额成本;与大企业合并,降低风险。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而解散的,董事会应当将合并解散的主要内容通知全体股东,有无记名股东的,还应当公告。同时,董事会应当分别通知或者公告各债权人,规定三个月以上的期限,说明债权人可以在期限内提出异议。合并时,董事会必须补足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如果股东不同意参与合并,他们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反对或放弃投票权,并要求公司以市场价格购买他们的股份。程序一般如下: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东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合并合同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不同意合并的股东,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请求,并载明股份种类和数额;股东与公司就股份价格达成协议的,公司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价款;如双方未能就价格达成一致,股东可请求法院作出裁定,公司应按裁定支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