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30日讯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签标示为委托方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方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黑发露等13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其中,上述标签标示名称为温达黑发露的产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江苏、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其中,生产商为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由香港金日世界生物健康产业集团出品的悠莅雅活性多肽修护面膜,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地索奈德,检验结果为1.21μg/g,规定要求为不得添加。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宝清县嘉买乐购物有限公司新华分公司,包装规格为30g×5片,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0405,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三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7051418,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粤妆20170270,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杭州养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赫梵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芨草柠檬草祛屑止痒洗发露,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三氯生,检验结果为0.046%,规定要求为不得添加。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北京林艺阁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包装规格为500mL,标示生产日期为20211204,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20241203/三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20020225,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浙妆20160001,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杭州养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赫梵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芨草柠檬草祛屑止痒洗发露,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三氯生,检验结果为0.028%,规定要求为不得添加。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中山市东区川奇发型屋,包装规格为500mL,标示生产日期为20211204,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20241203/三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20020225,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浙妆20160001,检验机构为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杭州养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赫梵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柔弗平衡祛屑洗发露,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三氯生,检验结果为0.044%,规定要求为不得添加。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浙江养丝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包装规格为680ml,标示生产日期为20220407,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20250406/三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20018426,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浙妆20160001,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义乌市美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NUSVAN FOR AURORA水性不可撕拉指甲油-31薄荷奶绿,不符合规定项目为1,2-二氯乙烷,检验结果为20.4μg/g,规定要求为不得添加。总经销商为露詩凡科技有限公司,监制为日本东瀛国际株式会社。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上海杰溧采贸易有限公司,包装规格为9ml,标示批号为EE09001,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20230508/2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浙G妆网备字2021508024,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浙妆20160036,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浙江养丝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养丝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养丝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15日,主营洗护产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化妆品;销售: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日用百货、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等业务。柔弗品牌是杭州养丝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在中国商标网建立的。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8月发布的《浙江公布2019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显示,当事人绍兴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委托李某在日本注册核准“Nusvan for aurora”商标,并在香港注册露诗凡科技有限公司。
露诗凡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荣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