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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2批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中国质量报讯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涉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不断加大行政指导、提醒告诫、巡查检查、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平稳有序。日前,该局公布了第2批共9起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贵阳市观山湖区某药店涉嫌哄抬价格案。当事人销售的小儿清热灵颗粒进价27.92元/盒,销价69.8元/盒,进销差价率150%,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远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同期正常销售价格。

贵阳市清镇市某诊所涉嫌哄抬价格案。当事人销售的水银温度计进价3.5元/支,销价20元/支,进销差价率471.43%;头痛粉进价10.8元/盒,销价50元/盒,进销差价率362.96%。

遵义市仁怀市某药房涉嫌哄抬价格和未明码标价案。当事人销售的免洗手消毒液进价15元/瓶,原销价18元/瓶,2022年12月21日起销价38元/瓶,且经营者货柜上小儿咳喘灵颗粒、一清颗粒等数种感冒止咳药未公示销售价格等信息。

六盘水市钟山区某药房涉嫌哄抬价格案。当事人销售的连花清瘟颗粒进价33元/盒,销价68元/盒,进销差价率106.06%;布洛芬缓释胶囊进价6.03元/盒,销价16元/盒,进销差价率165.34%。

黔西南州贞丰县某药房涉嫌哄抬价格案。当事人销售的安乃近片进价5.3元/瓶,原销价29元/瓶,2022年12月18日起销价39元/瓶。

铜仁市石阡县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案。当事人销售的复方板蓝根颗粒标签标价22元/袋,实际电脑端扫码销价28元/袋。

铜仁市思南县某诊所涉嫌哄抬价格案。当事人销售的75%医用酒精消毒液,进价1.5元/瓶,原销价2元/瓶,2022年12月21日起销价8元/瓶。

黔南州罗甸县某药房涉嫌未明码标价案。当事人销售的风寒感冒颗粒、感冒清热颗粒、喉舒宁片等药品在货架上均未明码标价。

黔东南州凯里市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明码标价案。当事人中药饮片存列柜所有中药饮片未明码标价,另发现药柜上肺宁颗粒、咳克平胶囊、清气化痰丸、玉屏风颗粒、医用外科口罩等药品、器械未进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