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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玩手游家长投诉 平台称用户已成年拒绝退款

北京2月3日讯 “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极目新闻报道,1月29日,武汉市民向先生反映,儿子小晨玩手机游戏“神庙逃亡”充值了968元。小晨是通过下载该游戏的手机应用商城完成的充值,平台为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发现后,向先生拨打了该公司的客服热线要求退款,但对方称充值用户已经成年,拒绝退款。

对此,充值平台方面称,如是未成年人在手机应用商城进行游戏充值后,监护人要求退款,平台会帮忙查询并引导用户自助申请退款,但成年人不支持退款,“根据记录,向先生此前反映过,孩子是在精神不太好的情况下充值,我们有专员负责跟进处理此事,经查询,用户已成年,其本人充值的账号也通过了成年人实名认证,所以无法满足其退款诉求。”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