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曹中铭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19日,步入2023年以来地处深圳的私募机构及其管理人已收到9份罚单。从涉及人员看,不乏私募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开年后,针对私募的罚单满天飞,凸显出监管从严的一面,但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相关私募遭处罚的原因各不相同。比如有的存在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披露基金投资及资产负债等相关信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等情形;有的是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材料;有的存在变向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挪用基金财产、未就基金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格投资者确认义务履行不到位,或者存在违反专业化运营原则、产品募集完毕后未按规定向协会备案等违规行为。因此,相关私募被处罚,亦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事实上,私募行业所存在的问题远不止于此,主要涉及行业规范、投资环节、管理环节、风控与合规意识,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多个方面。比如为了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有的私募机构违规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降低投资者门槛,夸大或进行虚假宣传。再如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诋毁竞争对手、投资决策草率,投资决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甚至于,有的私募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突破私募监管“三条底线”的规定。
在相关私募机构违规甚至违法的背后,也给投资者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比如年前遭到市场热议的某投资人巨额亏损案例即是如此。该案例显示,一投资人2017年11月份认购北京某私募基金100万元,四年之后只剩下1.71万元,巨亏98.29万元,亏损幅度高达98.29%。在此过程中,相关私募人员曾违规向投资人承诺保底或最低收益,结果却进一步加剧了投资人的亏损。
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既成就了公募行业,也推动了私募行业的发展壮大。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底,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3683家,管理基金数量14.27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0.01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9016家。与行业初期相比,私募机构的数量与行业规模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而且,私募行业也逐渐成长为资本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但必须指出的是,私募行业发展壮大的背后,却不无野蛮生长的成分。与公募行业不同,最初对私募行业实行的是“放养”政策。尽管后来慢慢步入规范,但主要也只是实行备案制度。与原先相比,备案制度虽然体现出了监管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私募行业门槛较低的问题。而且,备案制在监管过程中,还常常会遭遇私募机构“查无此人”的尴尬。
此次9张罚单中,处罚措施主要包括出具警示函、取消相关人员从业资格、取消会员资格、撤销管理人登记等。表面上看,取消资格的监管措施堪称严厉,但由于私募实行备案制,客观上会导致效果严重打折。
笔者以为,虽然对于私募行业的监管已经实现不小进步,但显然还远远不够。强化对私募行业的监管,促进私募行业的发展,不能止步于备案制。强化监管,提高违规成本是应有之义。而且,对于私募行业的监管,也有必要逐步向公募靠拢。比如私募产品的发行,应做到先批后发,而不是先发后备案。否则,“事后诸葛亮”式的监管,容易催生出多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