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7日讯 今日,大业股份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7.70元,涨幅0.52%。
今日,大业股份披露《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694.37万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自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为窦勇,实际控制人为窦宝森、窦勇父子。截至2022年12月31日,窦勇持有公司股份1.11亿股,占总股本的38.43%;窦宝森持有公司股份6189.84万股,占总股本的21.36%;窦宝森、窦勇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亿股,占总股本的59.7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3.77亿股,窦勇持股比例约为29.5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窦宝森、窦勇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5.9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仍超过25%。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升胎圈钢丝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推进智能制造,提高核心竞争力;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证监会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截至2019年5月15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0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4.95亿元,另扣减审核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15.5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亿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第 030011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据大业股份2022年三季报,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9亿元,同比增长35.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8.92万元,同比减少330.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12.06万元,同比减少407.42%。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5亿元,同比增长12.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47.54万元,同比减少163.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减少192.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亿元。
公司于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00万元到-23500万元,将出现亏损。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600万元到-25,300 万元。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87.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09.10万元。每股收益0.38元。
2019年4月10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1.1元,除权除息日2019年4月16日,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