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2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永州道县的钟先生近日反映,不满12岁的女儿佳佳玩了一款名叫猫和老鼠的游戏,从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2月7日,一共充值120多次,充值了2.8万余元。钟先生去银行查询流水,发现这笔钱转进了一个名为广东天宸网络的账户。”女儿使用的手机,是之前营业厅做活动送的,平时我会交给她用于上网课。而游戏的实名认证,是女儿让她爷爷帮忙认证的,老人家误以为孙女是要开通微信功能便于领取压岁钱。”
天宸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款游戏没有进行诱导消费或者强制性消费,游戏内订单需要输入正确密码,而且游戏也有落实完善的防沉迷系统;在接到钟先生投诉后,有综合用户提供的材料,综合账号实名情况、消费时间、游戏体验、家长监管以及游戏内部消耗等多维度去判断,帮钟先生申请了特殊的关怀金处理方案,金额是10610元。当时钟先生表示需要再考虑一下。之后,客服会再次帮钟先生进行反馈,客服代表会与他取得联系。
官网显示,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是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电商渠道授权的vivo品牌唯一指定运营商,全权负责vivo品牌在各大电商平台的品牌宣传、渠道授权、销售、推广等相关事宜。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