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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2月18日讯(记者高艳云)时隔9个月,又有2名保代因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遭罚。

12月16日,证监会下发的一份罚单显示,杨晓、张仕源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经查,上述二人保荐的中自科技首发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中自科技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承销保荐获得承销保荐费9351.23万元。

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证监会决定,在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今年以来,已有4家券商的8名保代,因项目公司上市当年业绩变脸遭罚,保代所属券商分别是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银证券、海通证券。

保荐的上市公司市值缩水超IPO募资额

证监会此次处罚中所引述的规则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其中提到“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尚未盈利的企业或者已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充分分析并揭示相关风险的除外。”

前款所称亏损或盈利,涉及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中自科技于去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公开发行股票2150.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25亿元。

中自科技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保荐代表人为杨晓、张仕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获得承销保荐费9351.23万元。

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今年4月27日,中自科技发布2021年年报,公司当年实现营收9.62亿元,同比减少6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92万元,同比减少9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1791.04万元,同比减少107.81%。

中自科技今年业绩表现更加不妙,公司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11亿元,同比下降5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280.53万元,同比下降33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7774.33万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6亿元,同比增长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994.30万元,同比下滑22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亏损2661.62万元。

中自科技股价也被投资者选择用脚投票。

中自科技上市首日,开盘即破发,开盘价为70.00元,截至当日收盘,报66.03元,收跌6.87%。

截至12月16日,自上市以来,公司区间跌幅为49.41%,总市值为30.46亿元,较上市缩水26.35亿元,上市首日收盘时总市值为56.81亿元。

保荐项目上市当年业绩变脸,申万宏源两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年内8保代因项目上市当年亏损遭罚

今年以来,包括上述罚单在内,已有4家券商的8名保代,因公司上市首年业绩变脸而遭罚,此前的罚单发生在今年3月份的同一天。

3月28日,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郭威、刘爱亮保荐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证监会决定认定郭威、刘爱亮为不适当人选,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证协官网信息显示,郭威和刘爱亮分别于2008年9月、2010年11月加入国泰君安,并分别于2014年9月、2015年7月成为保荐代表人。

证监会同日公告显示,经查,发现唐满云、陈默保荐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决定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唐满云、陈默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二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第三份同日处罚公告显示,证监会发现王行健、张恒保荐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决定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二人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二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中证协官网查询显示,唐满云、陈默均于2017年加入中银证券担任保荐代表人,唐满云已于2020年底离职。

王行健于2011年加入海通证券,2015年变更为保荐代表人;张恒为2008年入职,2012年成为保荐代表人。